中國政府采購報社主辦 財政部指定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
當前位置:首頁 >>理論實務 >> 理論前沿 >> 詢價采購方式的適用情形和程序設置

詢價采購方式的適用情形和程序設置

欄目: 理論前沿 時間:2014-02-21 19:44:36 發(fā)布:測試 分享到:

詢價采購方式的適用情形和程序設置

 

■ 張志軍

作為一種常用的政府采購方式,詢價因操作簡便、高效便捷而受到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的青睞。然而,《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guī)定給詢價采購實踐帶來一些困惑,這些困惑在《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中也沒有完全解決。

詢價的適用情形

《政府采購法》第32條規(guī)定:“采購的貨物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詢價方式采購。”《辦法》沿襲了《政府采購法》的適用規(guī)定,在第50條規(guī)定:“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解讀《政府采購法》和《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以得出以下兩層意思:一是詢價方式只適用貨物采購,法律沒有賦予工程或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可以適用詢價方式。二是詢價方式只適用于一些特殊貨物的采購,即僅限于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采購。

相較而言,世亞行貸款項目詢價采購(Shopping)的適用范圍較大,采購人在采購有限數量的貨架交貨的現貨、標準規(guī)格的商品或簡單的小型工程時,若根據成本、效率等因素進行判斷,有足夠的理由可以得出采用其他更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不太合理時,可適用詢價方式進行采購?;谠儍r采購的特點和世亞行項目的應用實踐,筆者認為,詢價可適用于貨物以外的其他采購項目。

法定程序與項目特征相悖

《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詢價采購適用于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采購項目。這一規(guī)定表明,非標準規(guī)格的、缺乏一致評判依據的、采購需求尚未完全明確的貨物不宜采用詢價方式進行采購。按照法律規(guī)定,可用于詢價采購的貨物應是市場上的標準產品或通用產品,如A4打印紙,由于其產品貨源充足,制造商供應商很多,可能參與價格競爭的供應商也會比較多。

而《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詢價小組“確定不少于3家供應商,并向其發(fā)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則意味著采購人可以通過非公開的方式進行詢價。因而,貨物采購項目的需求特征與詢價法定程序之間存在著一定悖論。

《政府采購法》的這一程序設置,在實踐中容易被少數別有用心的采購人加以利用,一些采購人通過事先圈定參與競價的供應商、串通報價、內定成交供應商等方式牟取不當利益,導致一些詢價項目的成交價格高于市場均價。而《辦法》征求意見稿大體沿襲了上位法的規(guī)定,沒有彌補這一缺陷。

筆者以為,采用詢價方式進行采購的貨物項目,應當在指定媒體公布詢價商品信息、供應商報價、詢價結果等相關內容,公開詢價流程及信息,接受社會公開監(jiān)督。

詢價程序設置存瑕疵

法定的詢價采購程序與競爭性談判程序大同小異,特點是將所有采購環(huán)節(jié)交由同一個團隊負責,詢價小組作為臨時組建的一個專門工作機構,運行時間長,人員固定,集規(guī)則制定、對象選擇、規(guī)則執(zhí)行等功能于一體,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整個流程形成一個完整的封閉鏈,容易滋生腐敗。

如同競爭性談判的法定程序一樣,詢價采購的程序與集中采購模式也不易銜接。為便于采購項目的運作,納入集中采購的項目理應由集采機構主導采購流程,而法律要求詢價采購活動開始之前即組成詢價小組,并由詢價小組主導采購項目運作。這在一定程度上與集采機構現行運行方式存在現實沖突。

此外,由于詢價采購方式僅適用于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的貨物采購項目,對于是否成交大多僅限于價格方面的比較,成交供應商的選擇判定及其簡單,因而詢價小組的組建沒有太大的實質意義,由詢價小組確定參與詢價的供應商、進行價格判斷也并非十分必要。筆者認為,現行詢價采購程序完全可以簡化,且改由集采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自己主導采購過程較為合理。

(作者單位:浙江省松陽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責任編輯:

本文來源: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