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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個未執(zhí)行政采部門整改完畢

欄目: 時政要聞 時間:2014-02-21 10:51:53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本報訊記者田冬梅報道海關總署、商務部等19個未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規(guī)定的部門,已通過清理有關采購項目和資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購制度等方式全部整改完畢。
日前,在審計署公布的《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以下簡稱《整改結果》)中明確指出,海關總署、商務部等19個未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規(guī)定的部門,已通過清理有關采購項目和資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加強預算和采購活動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畢。
據(jù)了解,于2010年6月23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會議要求有關部門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切實進行整改,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落實結果。此后,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地區(qū)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和審計署依法下達的審計決定,認真進行了整改。據(jù)統(tǒng)計,截至2010年底,各被審計單位已追回、歸還、撥付資金1223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77億元,通過調(diào)整會計賬目、采取資產(chǎn)保全等方式整改482億元,制定和完善規(guī)章制度達1773項。
此外,《整改結果》還對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等9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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