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無效投訴的啟示
陸金平 徐冬玲
案情■■■
2011年3月3日上午,盤錦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市經(jīng)濟技術學校的委托,對所需專業(yè)設備項目進行了國內(nèi)公開招標采購。該項目的采購用戶單位4月初將接受全國示范校驗收檢查,要求在4月1日前必須完成所購設備的安裝調試。為此,采購中心接受委托后,在第一時間主動與采購單位聯(lián)系溝通,認真落實采購需求,制定項目采購實施計劃。編制招標文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并在指定媒體上發(fā)布了招標采購公告。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的接收投標文件截止時限內(nèi),共有6家供應商向采購中心遞交了投標文件。開標現(xiàn)場,依據(jù)招標文件中確定的評標程序、原則及方法,評標委員會分別對6份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最終盤錦LH電腦有限公司從6家供應商中勝出,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招標采購會后,盤錦RM公司就其報價最低而未中標向采購中心提出口頭質疑。該公司因投標文件中有3點未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工期超時限,未提供主要產(chǎn)品宣傳彩頁,施工設計圖例不全),被評標委員會確認為非響應性投標,依據(jù)《政府采購法》第51條、第52條的規(guī)定,作無效投標處理。針對這種情況,采購中心當場向其做出答復,希望該公司能正確對待評標結果。RM公司表示,對采購中心做出的答復不滿意,隨即又向采購中心主管領導提出質疑。采購中心當日下午再次召集本項目專家評委及采購監(jiān)督機構代表,并特邀RM公司的投標代表到會列席,就該項目評標結果進行了認真地復審和現(xiàn)場答疑,終審確認評標委員會出具的評審意見正確無誤。采購中心據(jù)此在規(guī)定媒體上發(fā)布了該項目的中標公告。
RM公司對專家評委及監(jiān)督機構代表向其做出的答復仍表示不滿,復審會后,分別向市紀檢委、市政府、采購中心及全體評委和采購辦、采購用戶單位致信投訴,采購中心對此未予受理。
案情分析■■■
從上述案例的事實不難看出,RM公司的投訴是一次無效投訴。其原因主要是:
1.投訴主體及渠道和方式不合規(guī)。按照《政府采購法》第55條的規(guī)定,投訴的主體應當是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即投訴的主體只能是一個,而RM公司將投訴主體由一個變成了多個,而且是采用公開信的方式。顯然, 這種投訴行為的主體不明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投訴理由不充分。一是關于工期問題。按招標文件要求,3月20日前完成設備安裝,4月1日啟用校園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RM公司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上注明30日內(nèi)交貨,但在其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方案中目標工期為3月20日開工,5月10日交貨。據(jù)此,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該公司的目標工期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實質性要求。二是關于標的產(chǎn)品宣傳彩頁問題。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需提供主要標的產(chǎn)品宣傳彩頁,而RM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是部分產(chǎn)品的黑白打印頁。就此,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會上一致認定該項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三是關于設計施工方案不全問題。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中需提供設計施工圖例,RM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是室外部分的設計施工圖例(13個點),而室內(nèi)部分(187個點)的設計施工圖例沒有提供。就此,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該項也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RM公司投訴的理由是標書中設計施工圖例不整是因沒有及時聯(lián)系上采購用戶單位,未能到現(xiàn)場踏勘所致。但據(jù)了解,本項目6家投標人中有4家曾到過用戶單位現(xiàn)場踏勘。
3.投訴書所用言辭不當。RM公司6頁的投訴書(公開信)中多處所用言辭過激,諸如“我們不會屈服你們評委的評定”,“你們的做法并沒有讓我們公司屈服,而且讓我們增強了斗志,我們必須和你們斗爭到底,哪怕有更多的困難,我們也要與你們斗爭到底”。
案例啟示■■■
本案例給我們的啟示是:供應商做出具體投訴行為時,要做到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確鑿。如果很難確定是否有必要投訴,可以向政府采購中心、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專業(yè)人員咨詢,也可以請法律專家?guī)椭u估確定。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不盲目投訴、不亂投訴。
通過本案例,有關各方應從中吸取下列教訓:
1.對廣大供應商而言,要切實重視和加強對《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理解,真正弄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以及投訴的前提、渠道、程序和方法,要熟知政府采購工作的運作程序和各項具體要求,從而有效地降低投訴率。
2.對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潛在供應商來說,不能因未中標就發(fā)起投訴。投訴前一定要認真分析未中標的原因,認真查找本公司投標文件中是否存在瑕疵,確定是不是應該投訴。在政府采購實踐中供應商投標未中,其責任往往可能出自自身。通過本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出,RM公司報價最低沒中標,究其原因,是因該公司的投標文件制作經(jīng)辦人不認真所致。如: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上注明的交貨期與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方案中目標工期明顯不符;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投標人需提供投標主要產(chǎn)品彩頁,RM公司卻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黑白打印頁。
3.就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構來說,一是要寓宣傳與日常政府采購活動之中。如利用召開招標答疑會、開標會等機會,詳細告知供應商的權利與義務,維權途徑、時效等,使他們既能維護自身權益,又能避免亂投訴。二要要大力推行電子采購等先進的政府采購方式,使廣大供應商更感到公正,心服口服、沒有意見,從而免除投訴的發(fā)生。三要科學嚴謹、細致規(guī)范地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無論是采購文件的制作、評審方法的確定、采購信息的發(fā)布,還是評審過程的組織、采購結果的公告,都要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主觀上不能有傾向,客觀上不能有漏洞,以有效維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4.就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機構來說,除了加強政府采購法規(guī)宣傳、對有效投訴進行及時受理外,更重要的是要為采購執(zhí)行機構和供應商創(chuàng)造透明高效、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作者單位:遼寧省盤錦市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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