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北侖區(qū):招標文件要先拿出來“曬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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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北侖區(qū):招標文件要先拿出來“曬曬”
該區(qū)為堵招標文件“漏洞”推行預公示制度
本報訊 為進一步規(guī)范招投標行為,避免招標文件中出現傾向性、歧視性和排他性條款的“可能”,寧波市北侖區(qū)日前出臺《北侖區(qū)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招標文件預公示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暫行規(guī)定》),從4月1日起,對進入該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統(tǒng)一平臺的交易項目將實行招標文件預公示制度,堵招件文件漏洞,切實保障招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和有序競爭。
據了解,合理編制招標文件并對其進行標前預公示,有利于加強項目招標的前期準備工作,提高項目招標的可操作性,防止標前因招標文件編制不嚴格出現傾向性、歧視性和排他性條款、標中評審過程中出現技術偏差及標后出現質疑投訴而影響項目的正常進行,也為項目招標實現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提供又一道天然“屏障”。《暫行規(guī)定》分別對預公示的適用范圍、預公示內容和程序的信息反饋渠道進行了明確。
一是預公示的適用范圍。按照《暫行規(guī)定》要求,從4月1日起,該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統(tǒng)一平臺依法對以下幾類項目的招標文件辦理預公示:即,采用綜合評估法、綜合性價比法或創(chuàng)新評標辦法實施工程類施工、物資采購、服務類招標項目;其他公共資源類、招標預算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物資或服務類招標項目;以及招標人認為需要進行預公示的其他招標項目,在將招標文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監(jiān)管機構報備前,均先在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示招標文件,公開征求潛在投標人、行業(yè)專家和社會公眾的建議和意見。
二是細化預公示內容?!稌盒幸?guī)定》明確,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按上級或區(q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示范(標準)文本格式,編制與正式招標一致的招標文件,內容包括:發(fā)包內容和范圍、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及前附表、投標人資格條件、評標方法、項目需求和說明、合同主要條款,以及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等,并進行預先公示。
三是《暫行規(guī)定》對預公示程序的信息反饋渠道進行了明確。招標人在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監(jiān)管機構報備招標文件前,先在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tǒng)一平臺預先發(fā)布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公示時間不少于3日。潛在投標人、行業(yè)專家和社會公眾對公示內容有疑義的以書面或郵件形式向招標人提出具有法律依據的修改意見。預公示期滿后,招標人對合理意見必須采納,并將意見采納情況作為項目招標文件備案資料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一同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監(jiān)管機構備案。對于技術特別復雜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招標項目,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監(jiān)管機構可要求招標人采取專家論證或召開聯(lián)席會議的方式對備案文件進行審議。
(許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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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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