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巨災保險為市民撐起一把“安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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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巨災保險為市民撐起一把“安全傘”
■ 本報記者 吳敏
近日,“寧波市普通國省道營運期巨災風險保險項目”完成采購。寧波市巨災保險制度經(jīng)過6年的實踐已經(jīng)日趨成熟。政府采購為寧波市巨災保險的落地起到了保障作用,這也使得巨災保險為市民撐起一把“安全傘”。
啟動:構筑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公共平臺
寧波作為首批巨災保險的試點地區(qū),不僅因為國家有政策,還取決于自身的地理環(huán)境極容易受到臺風等自然災害的影響。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現(xiàn)代保險服務業(yè)的若干意見》提出“逐步建立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明確了中央財政支持和巨災基金等關鍵內容,為巨災保險在頂層設計層面取得突破創(chuàng)造了條件。
在寧波,巨災保險之所以推出還有一個事件:2013年10月份菲特強臺風給寧波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失,全市1000萬人口將近四分之一人口受災,直接的經(jīng)濟損失達到330億元,這也給政府帶來了非常大的救災救助壓力。社會各界對提高城市災害應對能力和提高城市韌性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寧波市委市政府果斷決定必須要搞巨災保險,必須要推出巨災保險。
2014年3月,寧波市政府向原中國保監(jiān)會正式提出要開展巨災保險試點的申請。保監(jiān)會批復同意寧波開展巨災保險試點,成為繼云南、深圳兩地之后的第三個試點地區(qū)。在同年11月份寧波市政府專門就巨災保險工作出臺了《關于開展巨災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標志著寧波巨災保險正式實施。
寧波巨災保險的方案遵循“廣泛覆蓋、基本保障、市場化運作、循序漸進”的原則,由政府出資3800萬元向商業(yè)保險公司購買巨災保險服務,提供6億元的風險保障。巨災保險的保障范圍為當?shù)厝菀自馐艿呐_風、龍卷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水和雷擊及其引起的突發(fā)性滑坡、泥石流、水庫潰壩、漏電和化工裝置爆炸、泄漏等次生災害造成的人身傷亡撫恤及家庭財產(chǎn)損失救助;保障對象為災害發(fā)生時處于寧波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及來寧波出差、旅游、務工的流動人口)的人身傷亡撫恤,以及寧波市行政區(qū)域內常住居民(有寧波市戶籍或持有居住證的人員)的家庭財產(chǎn)損失救助。因巨災導致人身傷亡的,由保險機構賠付,撫恤金額最高10萬元/人;居民實際居住的住房發(fā)生財產(chǎn)損失的,救助額度最高2000元/戶;居民因在巨災期間的見義勇為行為導致死亡、殘疾的,由保險機構賠付最高每人10萬元的見義勇為增補撫恤費用。
此外,寧波還建立巨災基金,財政首期注入500萬元啟動資金,主要用于承擔在政府巨災保險賠付限額以上的賠付,并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廣泛吸收社會捐贈資金,形成一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對巨災風險的公共平臺。
巨災保險實施三年來,寧波先后經(jīng)歷了“燦鴻”“杜鵑”“莫蘭蒂”等多次臺風災害,累計向16萬多戶(次)居民家庭支付救助賠款9500多萬元。2017年,寧波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專業(yè)評估機構對公共巨災保險試點工作進行了績效評估,結果顯示,有83.7%的受災群眾對公共巨災保險實施效果感到滿意。
確立:成為寧波市政府長期性制度
通過三年試點,2017年,寧波市在總結試點工作基礎上又出臺了《關于深化巨災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寧波市深化巨災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兩份文件,標志著試點期結束。巨災保險作為寧波市政府長期性的制度,正式確立下來了。
《關于深化巨災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寧波市今后一個時期深化巨災保險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作出整體性工作安排,并在總結試點工作經(jīng)驗的基礎上,優(yōu)化完善了公共巨災保險,以推動巨災保險更加惠民、高效,更好地發(fā)揮其在災害救助、民生保障、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等方面的作用。
《寧波市深化巨災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明確,2018起寧波市進入公共巨災保險正式實施階段,保障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保險期限為3個自然年。同時,本次保險在保障范圍和責任方面、保障期限方面、賠付標準方面、理賠出發(fā)條件方面以及理賠服務方面都做出了細致的要求,與試點相比有較大變化。
正式施行的賠付標準方面有較多改動:自然災害保險和公共安全保險的人身傷亡撫恤賠付金額為20萬元,比試點方案增加了一倍。住房倒損賠付標準,根據(jù)住房倒損情況不同分別為每戶2000元和3000元,年度累計賠付最高為3000元,分別比試點方案增加了1000元。住房進水賠付標準,增加了住房進水水位超過150公分每戶賠付3000元的標準,這是試點方案所沒有的,同時,把每戶年度累計賠付最高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公共安全保險救災安置賠付標準為每人每天150元,比試點方案增加了60元。
截至2019年底,寧波市公共巨災保險共啟動6次大面積理賠工作,以及14次小事故理賠和一次公共安全事故理賠,累計為近21萬戶次的家庭(人員)支付救助款1.29億元。
擴展:疫情賠付責任
作為全國首批試點巨災保險的城市,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寧波于2月12日出臺的“保八條”意見中,明確提出:適當擴展公共巨災保險責任范圍,對于寧波市參與疫情防控的醫(yī)務人員、志愿服務者、基層干部及其他一線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治工作期間因感染新冠肺炎或發(fā)生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列入公共巨災保險見義勇為增補撫恤,賠付金額最高20萬元/人。原公共巨災險的附加見義勇為保險累計/每次事故責任限額不變,保險期內不增加保費。
該保障服務是專門針對寧波市一線防疫人員額外新增的特別約定,在寧波市公共巨災保險的原有保障上擴展責任,進一步加大了產(chǎn)品和服務的創(chuàng)新能力。同時保險機構簡化理賠流程,開通快速理賠通道,安排專員保障該項服務。
采購:保障好政策“物有所值”
寧波市2017年出臺的《關于深化巨災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規(guī)定,規(guī)范公共巨災保險采購機制。公共巨災保險由政府統(tǒng)一向保險機構購買,購買所需保費由政府財政統(tǒng)籌安排,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guī)定確定承保機構。3年至5年為一個公共巨災保險承保期限,承保期限內,原則上年度保費保持基本穩(wěn)定。承保期滿后,根據(jù)實際賠付及風險保障變動情況,對下一個承保期的年度保費進行調整,確保保費科學合理。市政府委托市民政局與承保機構簽訂公共巨災保險合同。
事實上,寧波市也一直是這樣做的。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上,可以查詢到寧波市巨災保險采購項目。比如今年6月份的“寧波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寧波市普通國省道營運期巨災風險保險項目”。
寧波市巨災保險通過放大財政資金使用效果,平滑財政預算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在業(yè)內看來,政府投入5100萬元財政資金,為全市居民購買7億元的風險保障,通過保險機制將災后重建的巨額財政負擔,轉變?yōu)槭虑柏斦?、集體、個人較少花費的保險安排,有效提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將過去災后財政、社會不可預知的重建資金,轉化為固定支出的保險制度性安排,有效平滑了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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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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