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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為項目檔案管理立規(guī)

欄目: 八方要聞 時間:2014-02-21 10:51:11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本報訊  記者陳昂報道 青島市財政局日前出臺《青島市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管理等方面內容給予了明確規(guī)定。

據(jù)記者了解,政府采購項目檔案是指在政府采購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圖紙、圖表及聲像資料等,包括紙質、磁盤、光盤等不同媒質載體的各類記錄。因此,《辦法》要求各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工作。

據(jù)介紹,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具體包括項目開標前文件材料、項目開標文件材料、項目評審文件資料、項目中標(成交)和履約文件資料等?!掇k法》規(guī)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項目驗收結束之日起15日內,按照歸檔內容要求完成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裝訂工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下旬將所有整理完好的政府采購項目檔案送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查。

此外,《辦法》還要求采購人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對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的利用權限做出明確規(guī)定,建立檔案借閱、復制登記簿,健全檔案利用審批、登記手續(xù),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抽取、篡改、損毀、偽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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