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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沒有抽齊 第二天抽齊后再評審可行嗎

欄目: 實務操作(探討),電子報 時間:2024-07-30 11:02:56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摘要】

【案例看臺】

專家沒有抽齊 第二天抽齊后再評審可行嗎

■ 賈先勇 黃迪 李洲 曹葆華

案例回放

某醫(yī)院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就“血管造影機”進行公開招標。在中標結果公告后,未中標A供應商提出質(zhì)疑,A供應商在收到質(zhì)疑答復后,因?qū)|(zhì)疑答復不滿意向財政部門提出投訴。A供應商投訴事項為: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公開招標采購項目開標結束后,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痹u標委員會當天沒有評審,違反政府采購程序,項目應按流標處理。

   財政部門在處理投訴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本項目在專家抽取和評審過程中,沒有出現(xiàn)違規(guī)行為,當天因有一名專家回避,需要補充抽取。采購代理機構經(jīng)過補充抽取,仍然沒有抽齊專家,于是對所有投標文件和開標、評標的資料進行了封存,于第二天重新抽取專家后按規(guī)定進行了評審,評審結果經(jīng)復核也沒有差錯。財政部門認為,當天沒有抽齊專家,第二天依法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屬于《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和87號令第四十九條“……無法及時補足評標委員會成員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停止評標活動,封存所有投標文件和開標、評標資料,依法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币?guī)定的情形,遂駁回投訴。

問題引出

專家沒有抽齊,第二天抽齊后再評審可行嗎?

專家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產(chǎn)生是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的?!墩少徳u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出現(xiàn)評審專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導致評審現(xiàn)場專家數(shù)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補抽評審專家,或者經(jīng)采購人主管預算單位同意自行選定補足評審專家。無法及時補足評審專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立即停止評審工作,妥善保存采購文件,依法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磋商小組進行評審?!?/p>

筆者認為,本案例為正常抽取專家和評審的行為,不存在違規(guī)情形,因評審專家回避導致評審現(xiàn)場專家數(shù)量不足,采購代理機構及時進行了補充抽取,經(jīng)補抽仍然沒有抽齊的情況,停止采購評審工作,封存投標文件和其他檔案文件,于第二天重新抽取專家,依法進行了評審,符合政府采購程序要求。

法律鏈接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

第十七條 出現(xiàn)評審專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導致評審現(xiàn)場專家數(shù)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補抽評審專家,或者經(jīng)采購人主管預算單位同意自行選定補足評審專家。

無法及時補足評審專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立即停止評審工作,妥善保存采購文件,依法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磋商小組進行評審。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

第四十九條 評標中因評標委員會成員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qū)е略u標委員會組成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補足后繼續(xù)評標。被更換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所作出的評標意見無效。

   無法及時補足評標委員會成員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停止評標活動,封存所有投標文件和開標、評標資料,依法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原評標委員會所作出的評標意見無效。

   (作者單位:西藏軍區(qū)采購服務站 聯(lián)勤保障部隊第五采購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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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1361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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