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印發(fā)方案 開展全國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
兩部門印發(fā)方案 開展全國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
人民日報
記者14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財政部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全國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國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試點,推動實現(xiàn)社會救助由單一物質救助向“物質+服務”綜合救助模式轉變。
方案要求,試點工作要聚焦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針對性的照護服務、生活服務、關愛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堅持需求導向、精準施策,準確評估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務需求,精準對接各類政策和資源;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立足各地實際,聚焦基本服務需求,合理確定服務類社會救助項目。
方案明確,試點任務包括建立服務類社會救助需求評估體系,常態(tài)化開展需求摸底排查;編制服務類社會救助清單,統(tǒng)籌兼顧已有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制度,合理確定服務項目和基本內容;構建救助服務網絡,協(xié)同各方資源,豐富服務類社會救助供給;建設服務類社會救助工作陣地,為組織實施救助服務提供平臺支撐;建立資金多渠道保障機制,推動服務類救助工作持續(xù)有序開展;健全監(jiān)管機制,加強項目前期立項、中期實施、后期驗收評估等全過程監(jiān)管。
方案提出,試點地區(qū)要用一年左右時間建立“動態(tài)監(jiān)測、需求評估、資源匹配、精準服務、監(jiān)管有力”的服務類社會救助運行機制,健全覆蓋城鄉(xiāng)、多元供給、平臺支撐、運行高效的救助服務網絡,形成資源有效整合、供需精準匹配、流程標準規(guī)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務類社會救助格局。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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