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出問題責任誰擔
編者按:招標文件出了問題,各方當事人相互推諉,這不禁引發(fā)思考:在招標文件制作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部門、集采機構、采購人各應履行何種職責?為解析這一問題,本期特刊出兩個案例,供讀者交流探討。
招標文件出問題責任誰擔
■ 王亞坤
案情◆◆◆
受采購人委托,某市政府采購中心日前在有關媒體發(fā)布招標公告,就其所需移動公廁進行公開招標。當天,A公司購買了招標文件。在詳細研讀了招標文件后,A公司針對以下問題提出質疑:采購中心在招標文件制定過程中推卸責任,沒有把好審核關,致使招標文件的需求描述等具有傾向性,希望有關部門強化規(guī)則設定,加強招標文件的審核把關,建立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平臺。
采購中心對質疑予以了回復,采購中心認為:一方面,需求是由采購人提出,采購人作為采購項目的實際使用人和最終接受者,對需要貨物、服務或工程所應具備的性能和效用最有發(fā)言權。因此,在具體采購項目上,制度賦予了采購人自行提出需求的權利,集采機構原則上不應過多干預。另一方面,這份招標文件已通過監(jiān)管部門審核并備案,即便存在問題,過錯也應在監(jiān)管部門,而不應由集采機構承擔。
分析◆◆◆
上述案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引出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對于招標文件的內容,集采機構、采購人、監(jiān)管部門應該如何分擔責任。
集采機構:
審核招標文件內容
對于采購中心的回復,筆者認為有不妥之處。采購中心作為法定集采機構,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具有一定的政府采購管理職能。由于政采活動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涉及面廣,程序比較復雜,這就要求集采機構不僅要具有一定的專業(yè)能力,而且要具備一定的管理職能。從集采機構職能來看,發(fā)布采購信息、編制采購文件、制定評標原則和評分標準等,都在集采機構職責范圍內??梢?,在采購過程中,集采機構不但要履行組織、策劃等職責,而且要履行管理、審核等職責,更要對所組織的項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負責。
一般情況下,采購人在制定需求時往往從自身經驗出發(fā),且由于采購人專業(yè)技術水平不一,對法律法規(guī)了解不透,在提需求時經常會出現一些如指定品牌、技術參數有傾向性、資質要求不合理等問題,采購中心在制作招標文件時,就需要在盡可能體現采購人意愿的基礎上,把存在的問題剔除,保證招標文件盡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同時為一些缺乏專業(yè)知識的采購人提供技術支持。
采購人:
確保需求合理合法
雖然集采機構對招標文件中的項目需求等內容應該承擔審核等職責,但這并不意味著采購人對招標文件的內容就無需負責。相反,采購人是項目的實際使用人和最終接受者,有必要規(guī)范操作,保證需求標準、技術參數等內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時,在本案中,集采機構不熟悉技術規(guī)格等標準是否符合采購人的實際需求,不能對這一質疑給予準確答復,應將其轉交給采購人。對于采購人而言,由其對這一質疑進行答復,不但可以及時解決供應商的疑問,而且可以規(guī)范采購人提出項目需求、確定技術標準的行為,使其在需求方面嚴格按照項目的實際需要。對于供應商而言,他們想得到權威、準確的答復,在這一問題上,采購人的答復顯然比集采機構的答復更權威。
監(jiān)管部門:
制定規(guī)則 依法監(jiān)督
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招標采購單位有以不合理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或者招標文件指定特定的供應商、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情形的,監(jiān)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并處罰款。
筆者認為這些規(guī)定只是賦予了監(jiān)管部門監(jiān)督時的處罰權,并不是使監(jiān)管部門承擔審核招標文件具體內容的責任。采購人、集采機構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監(jiān)管部門制定規(guī)則并監(jiān)督采購人和集采機構按既定規(guī)則去編制文件。一旦出現問題,監(jiān)管部門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同時,筆者認為在實踐中,監(jiān)管部門不應事無巨細地審核招標文件,一方面,監(jiān)管部門人力有限,實難審完所有招標文件;另一方面,監(jiān)管部門不可能精通每一個領域,對于需求中的某些條款,很難一清二楚,容易產生偏差。因此,作為監(jiān)管部門,應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做一些符合性審查,對招標文件里的相關規(guī)定是否有違反相關政策法規(guī)的情況進行把關。
(摘編自《政府采購案例評析》)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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