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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關

欄目: 高校采購,電子報 時間:2019-07-15 18:56:08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摘要】

把好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關

中國人民大學采購與招標管理中心副主任楊敏

在高校采購中如何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既能“放”得開又要“管”得好?中國人民大學探索出一條行之有效的路徑——把好采購需求關和履約關,加強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需求管理和履約驗收管理。

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關于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有關文件精神,為實現(xiàn)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提高效率,建立并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按照《中國人民大學采購與招標管理工作暫行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學校制定了《中國人民大學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各學院(系)、科研單位采購用于教學科研活動的儀器設備均納入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可追溯、注重效益及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把好采購需求關,需求制定要合法合規(guī)、明確完整、描述清晰。履約驗收是采購結果管理的有效手段,也要把好履約驗收關。學校對單價或批量在10萬元以下的科研儀器設備購置實行審核備案制。

按照《細則》規(guī)定,中國人民大學采購與招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采招中心)在科研儀器設備采購中的職責是:組織實施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工作;組織進口科研儀器設備的免稅工作;負責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向教育部報備工作;負責限額標準以上科研儀器設備變更政府采購組織及申報工作。各使用單位的職責是:負責制定本單位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的管理制度;負責制定本單位科研儀器設備的采購計劃、預算申報;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科研儀器設備的采購管理工作;按照學校的工作流程完成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驗收等工作。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若各單位項目預算需要調整。

《細則》明確,對于單價或批量在10萬元(不含)以下的科研儀器設備購置,采取用戶單位自行選擇貨物自行比價采購的方式進行采購。單價或批量在10萬元(含)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采招中心根據(jù)《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于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采取論證方式。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17年起貨物類采購項目為100萬元以上)的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需在購置前報送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備案材料,具體包括專家論證意見、大型儀器設備進口論證意見、進口論證的其他材料。由采招中心向教育部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tǒng)備案,備案完成后方可開展采購活動。對于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科研儀器設備(200萬元及以上),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除外)的,用戶需提交《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申請表》,由采購中心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tǒng)報教育部、財政部備案后,方可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科研儀器設備(200萬元及以上),只能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的,需按照《中央預算單位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審批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報送財政部審批。

對于科研急需儀器設備,《細則》規(guī)定,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原則,依法依規(guī)采購。學校通過信息公開、績效評價、監(jiān)督檢查等方式,建立事中事后監(jiān)督機制。項目負責人負責提出緊急采購申請,落實采購預算,組織擬購設備的市場調研,形成設備購置計劃,做好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和驗收。項目所在學院(系)及學??蒲泄芾聿块T負責科研急需儀器設備采購必要性的審批。采購中心負責執(zhí)行科研急需儀器設備的采購管理。

科研急需儀器設備需經(jīng)過申請、認定和審批程序。審批通過后,提交采購中心啟動采購程序。一是科研急需儀器設備單臺或批量在政府采購限額以下的采購項目實行審批備案制管理。采購單位可按照自行采購的程序在采購管理系統(tǒng)提交采購過程材料,也可自行組織或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采購,支持采購單位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實施采購;二是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科研急需設備采購項目,依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在申請材料完備的情況下,采購中心自收到材料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采購文件制作,支持采購單位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非招標方式實施采購。其中,認定為獨家代理或生產(chǎn)的設備,直接發(fā)布單一來源采購公告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告期間無異議的即可實施;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的科研急需設備采購項目,原則上仍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確需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上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批后方可實施。在申請材料完備的情況下,采購中心自收到材料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采購文件制作。

為加強監(jiān)督,采招中心通過信息公開的方式,對科研急需設備采購進行事中、事后監(jiān)管、以陽光采購接受社會監(jiān)督。學校實驗室建設與設備管理處對已采購的科研急需設備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于采購完成后存在儀器設備未及時安裝驗收、未按時入賬結算、未按申報用途使用或安裝后長期閑置等情形,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采取警告并限期改正等懲戒措施。學校科研管理部門根據(jù)相關部門發(fā)現(xiàn)的問題,酌情作出暫停科研急需設備申請認定資格、納入科研誠信黑名單等懲戒措施。監(jiān)察處對構成違紀違法的有關人員和單位,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本版文字/袁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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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875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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