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示的順序重要嗎?
【有問有答】
演示的順序重要嗎?
■ 本報記者 楊文君
問題
近日,某政府采購從業(yè)人員遇到這樣一種情形:某項目采購文件要求投標供應商按照開標順序進行產(chǎn)品演示(非實質(zhì)性條款),但在按次序排到E公司演示時,其在場工作人員并未表示要參加演示。負責該項目的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見無人應答就安排了下一家供應商演示。隨后,代理機構在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E公司確認是否放棄演示時,E公司表示否認,代理機構便給予了E公司演示的機會。
對此,上述從業(yè)人員提問道:“這種做法是否違反采購文件的要求?應當如何作相應處理?”
回答
采訪中,多數(shù)觀點認為:“代理機構的處理方式?jīng)]有問題。理由是,按開標順序進行演示并非實質(zhì)性條款,‘錯序’演示并不會使采購雙方的利益遭受損失?!?/p>
中貿(mào)國際工程招標(北京)有限公司負責人成凱持有類似觀點,他表示,問題中代理機構的做法沒有違反采購文件要求。采購文件沒有規(guī)定按順序演示是實質(zhì)性條款,在不損害其他供應商權益的條件下,次序可以調(diào)整。
“沒錯,是這樣的。”貴州衛(wèi)虹招標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李瑩也認為,從監(jiān)督的視角看,代理機構安排E公司進行演示沒有違反公平原則。因為無論演示順序如何,都給予了供應商平等參與的機會,供應商沒有按開標順序進行演示,并不影響評審結論,或損害到其他供應商權益。
“除非有證據(jù)表明供應商的‘變卦’行為存在違法情形,比如得到相關當事人授意,或從其他供應商處得到更有利于自己的演示內(nèi)容?!崩瞵撨€說。
答案不辯自明,但對采購文件的規(guī)定,多數(shù)專家認為其存在不合理之處。
江蘇博事達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高級合伙人杭正亞分析認為,這里關系到3個問題:一是采購文件對演示的相關規(guī)定是否明確、具體?比如,在什么情況下能讓下一家供應商進行演示,亂序后是否可以重排等問題都應當提前考慮到。二是讓E公司再演示是否符合采購文件規(guī)定?如果采購文件沒有明確規(guī)定,則容易引起爭議。三是按順序演示作為非實質(zhì)性條款,錯序演示能否在評審中得分?這3個問題如果能在采購文件中加以明確的話,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爭議。
李瑩建議,代理機構在演示過程應該主動確認E公司是否要進行相應活動,以“無人應答”便認定E公司放棄將面臨爭議。更好的做法是,如果有供應商表示放棄,應當有書面申請(或確認)并由授權代表簽字證明。
據(jù)了解,演示要求多出現(xiàn)在信息化系統(tǒng)或工程、服務方案(如效果圖展示)等政府采購項目中,采購文件通常要求按供應商簽到順序或開標順序進行演示,但此類要求一般不作為實質(zhì)性條款,但會作為評審因素。受訪專家一致表示,對容易引起爭議的實踐點應在采購文件中盡可能地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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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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