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采購報社主辦 財政部指定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
當前位置:首頁 >>實務操作 >> 實務操作(探討)、電子報 >> 其他行業(yè)的“黑名單”可以成為政采“禁令”嗎

其他行業(yè)的“黑名單”可以成為政采“禁令”嗎

欄目: 實務操作(探討),電子報 時間:2021-11-11 18:02:46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摘要】

【有問有答】

其他行業(yè)的“黑名單”可以成為政采“禁令”嗎

■ 本報記者 楊文君

問題

某供應商被一系統(tǒng)主管部門(非財政部門)列入“黑名單”,即存在違法失信記錄,于是,此系統(tǒng)的某采購人單位要求,這樣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政府采購時,能以其他行業(yè)的“黑名單”為由將投標人拒之門外嗎?

回答

“答案自然是‘不能’?!辈稍L中,專家們給出了一致答案。

對于回答中的法律依據,記者進行了如下梳理: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供應商只要符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等基本條件,即可參與政府采購相關活動。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顯然,“黑名單”不在基本條件之列。

“沒錯,在供應商符合《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法規(guī)文件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下,采購人或當地的主管部門不得私自設定資格條件而單獨排除某一家供應商?!闭憬笫钦袠舜碛邢薰究偨浝硇熠w鴻表示。

第二,結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列舉了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8種情形。

有專家認為,以“黑名單”為由排斥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符合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的情形。

第三,結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對此,《實施條例》第十九條作出了更加細致性的規(guī)定:“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對此,山東省濰坊市財政局工作人員蔣守華認為,只要供應商在投標前3年內不存在重大違法記錄,或者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期限已經屆滿,應當被允許參加投標活動。

“另外,供應商被系統(tǒng)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要看該供應商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是否構成上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情形,不構成的話,就不能將系統(tǒng)主管部門的‘黑名單’設定為禁止供應商投標的條件?!笔Y守華補充道。

事實上,《政府采購法》將“違法”和“黑名單”劃分得很清楚?!扒罢咧甘艿教幜P的刑事違法和行政違法,后者只能由行業(yè)主管部門認定?!焙D戏频峡苏袠俗稍冇邢薰竟ぷ魅藛T彭時明說。

記者了解到,被其他系統(tǒng)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的供應商,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非完全不受影響。

彭時明建議,可以將“黑名單”列為評審條件,作為企業(yè)誠信與合同風險的考量指標,予以扣分處置。對于與合同標的關聯(lián)重大的“涉黑”情形,甚至可以設為星號條款,直接否決相關供應商投標。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一)就同一采購項目向供應商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

(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

(四)以特定行政區(qū)域或者特定行業(yè)的業(yè)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

(五)對供應商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審標準;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

(七)非法限定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1099期第4版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