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發(fā)布2023—2024年度集采目錄
熱點聚焦
西藏發(fā)布2023—2024年度集采目錄
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50萬元以上提高到10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由80萬元以上提高到100萬元以上,貨物、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為400萬元
本報訊 記者張舒慧報道 近日,西藏自治區(qū)財政廳印發(fā)了《西藏自治區(qū)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目錄》)。
相較于《西藏自治區(qū)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原目錄》),《目錄》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以下簡稱新品目分類目錄)相應調(diào)整了品目、編碼等內(nèi)容。如,將原先按照技術類型分類的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等,調(diào)整為按照功能分類的黑白打印機、彩色打印機等。另外,品目數(shù)量由原先的30項減少至29項,刪除了“A020306客車”品目?!赌夸洝愤€強調(diào),采購人應當按照新品目分類目錄確定采購項目屬性。采購項目無法確定項目屬性的,按照有利于項目實施的原則確定。在采購項目中既有集中采購目錄之內(nèi)、也有集中采購目錄之外的,按照有利于項目實施的原則確定采購代理機構。
對于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目錄》明確,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由原先規(guī)定的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由原先規(guī)定的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此外,集中采購及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采購項目(包括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不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方式和程序。已建設電子賣場的地區(qū),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采購;電子賣場滿足不了采購需求的,由采購人按照相關預算支出管理規(guī)定和本單位內(nèi)控制度自行組織實施。
對于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原目錄》僅規(guī)定,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單項采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對此,《目錄》作了進一步細化。其中,對于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金額在400萬元以下的,由采購人依法采用適宜的采購方式;采購金額在400萬元以上、符合其他法定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采購人經(jīng)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對于政府采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項目,進行招標投標的,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其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值得注意的是,《目錄》還提出,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政府采購項目資金不允許從“預算管理一體化平臺”中的“一般支付”中支付,必須從該系統(tǒng)的“采購支付”中支付。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jīng)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jīng)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shù)剜]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