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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采購受政策影響明顯

欄目: 汽車 時間:2014-02-21 10:58:28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本報記者 吳敏

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副秘書長佘振清

今年上半年,公交車等大型客車采購頻現(xiàn)大單,對于整個行業(yè)而言,上半年客車銷售呈現(xiàn)哪些走勢?原因何在?記者近日對客車行業(yè)專家、中國公路學會客車分會副秘書長佘振清進行了采訪。

據(jù)了解,今年1-6月份,客車行業(yè)累計銷售客車111097輛,同比增長6.39%(去年同期3.31%)。其中,大型客車銷量36804輛,同比增長8.56%;中型客車銷量36298輛,同比增長8.82%;輕型客車銷量37995輛,同比增長2.24%。對于2012年上半年是哪些因素拉動客車銷售增長,佘振清表示,很大程度上政策拉動的作用較為明顯?!?/span>

佘振清說:“今年上半年政策對燃氣客車銷售的拉動作用比較明顯。根據(jù)《交通運輸節(jié)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度交通運輸節(jié)能減排專項資金第一批支持項目共89個,其中燃氣車輛應用項目30個,補助資金6231萬元,占第一期補助總額(1.5億元)的41.54%。從數(shù)據(jù)來看,政策拉動燃氣車輛應用的效果十分顯著,今年上半年,累計銷售燃氣客車11522輛,其中燃氣公路客車3294輛,分別是去年全年的61.17%和58.10%。這部分客車由于是財政性資金,因此一般都是通過政府采購。”

上半年校車政府采購項目仍然有不少。那么,校車銷售對于客車市場的拉動有何作用?是什么促進了校車銷售?

對此,佘振清表示,上半年,國家針對校車分別出臺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專用校車生產(chǎn)企業(yè)及產(chǎn)品準入管理規(guī)則》,雖然這些政策尚有不斷完善的空間,但為現(xiàn)階段規(guī)范校車市場奠定了基礎。從銷量數(shù)據(jù)來看,他分析了目前校車市場的4個顯著特點:

一是增速放緩。上半年,校車銷量累計11065輛,占客車總銷量的9.96%(一季度為12.54%),銷售額17.37億元(一季度為9.78億元),銷售均價為15.70萬元/輛。由于職責太重、資金渠道仍不明確,校車市場的發(fā)展勢頭較今年年初大為減弱。但是,由于校車具有季節(jié)性特點,下半年的暑假有可能出現(xiàn)新的銷售高峰。

二是覆蓋面廣但兩極分化明顯。從校車市場分布來看,全國34個省級行政區(qū)中,除了香港、澳門外,已有32個?。▍^(qū)、市)實現(xiàn)了校車銷售,其中有4個省(區(qū)、市)銷量突破1000輛,廣東1583輛,占總銷量的14.31%;廣西1200輛,占10.85%;河南1110輛,占10.03%;山東1003輛,占9.06%。同時,也有11個?。▍^(qū)、市)銷量不足100輛。

三是車型相對集中,大型校車比重略有增長。從銷量結構看,在九大系列中,11米以上無銷售,11米校車銷量348輛,占3.15%;10米校車451輛,占4.08%;9米校車1255輛,占11.34%;8米校車3729輛,占33.70%;7米校車3584輛,占32.39%;6米校車1016輛,占9.18%;5米校車682輛,占6.16%。與一季度相比,雖然市場重心仍在6-9米區(qū)間,但11米和10米校車的比重都有所增長。

四是主流企業(yè)市場份額很高。從企業(yè)表現(xiàn)看,有22家企業(yè)實現(xiàn)了校車銷售,宇通、保定長安、中通列前3位,3家企業(yè)共計銷售校車5884輛,占校車總銷量的53.18%。

【鏈接】影響公車采購的相關制度

2012年3月6日 財政部、國稅總局、工信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節(jié)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jié)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征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征車船稅。

2012年4月5日 國務院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明確了校車的定義、校車管理的責任主體、校車的使用許可、校車駕駛人的資格條件、校車通行安全、校車乘車安全和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等。

2012年5月22日 財政部印發(fā)了《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財庫[2012]56號)。該《目錄》中的“車輛”這一級目錄下,各類車輛品目比舊《目錄》更為豐富,共有14個車輛種類。這14個車輛種類包括載貨汽車、牽引汽車、汽車掛車、汽車列車、乘用車、客車、專用車輛、城市交通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輪椅車、非機動車、車輛附屬設施及零部件、其他車輛等。

2012年5月24日 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會議指出,中央各部門今年將扎實做好“三公”經(jīng)費和行政經(jīng)費公開工作。按照有關要求,進一步細化“三公”經(jīng)費的解釋說明,公開車輛購置及保有量等。(吳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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