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采購報社主辦 財政部指定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
當前位置:首頁 >>實務操作 >> 實務操作(探討)、電子報 >> 獎金屬于比賽服務費用組成部分嗎

獎金屬于比賽服務費用組成部分嗎

欄目: 實務操作(探討),電子報 時間:2025-03-17 21:03:55 發(fā)布:管理員 分享到:
【摘要】

【實務探討】

獎金屬于比賽服務費用組成部分嗎

■ 曹慶峰

A部門欲面向社會組織一項比賽,費用大致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獲獎選手的獎金,另一部分為比賽的組織費用。A部門咨詢以下方案是否可行:比賽項目的組織費用經政府采購后由中標供應商執(zhí)行,獲獎選手的獎金不納入政府采購,由采購單位直接支付。

有人提出了反對意見,獲獎選手的獎金和比賽的組織費用構成了整個比賽的全部費用,獲獎選手的獎金是整個比賽項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沒有豐厚獎金的激勵,這次比賽能否成功舉辦都存在不確定性。因此認為即使是由采購單位直接支付也應當作為一個整體進行采購。當然也有人支持,認為獎金應該與比賽組織費用分開,獎金是組委會考慮的事,和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無關。那么如何看待這個方案呢?

筆者認為,上述方案還有一項關鍵信息沒有考慮,就是采購人和中標供應商對獎金分配的各自權限,即誰對獎金分配擁有決策權。此項關鍵信息加入后可以發(fā)現(xiàn),將會產生不同的場景,為此,筆者分別進行討論。

第一類:采購人對獎金分配有決策權,并由采購人直接支付給獲獎選手。

很明顯,這類場景下獎金和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無關。無論中標供應商如何努力,都無法對獎金分配產生影響,中標供應商始終是個“局外人”。

假設將獎金納入比賽服務費用,那么對于獎金部分的政府采購合同,采購人應與誰簽,是中標供應商還是獲獎選手?若與中標供應商簽,資金流不經過中標供應商,此項合同的履行也就無從談起。若與獲獎選手簽,更是不存在可能性。

因此,筆者認為,不應將獎金納入比賽服務費用,否則對中標供應商而言,權利義務并不對等。

第二類:采購人對獎金分配擁有決策權,但由中標供應商支付給獲獎選手。

從中標供應商的角度看,獎金雖由其支付,但只是轉手,沒有任何收益可言。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轉付的比賽獎金只能確認為負債,而不能確認為收入。換句話說,相當于采購人采購的比賽服務費用中還包括了獲獎選手獎金的支付服務。因此,也不應將獎金納入比賽服務費用。

從上述兩類場景可以看出,在采購人對獎金分配擁有決策權的情況下,獲獎選手的獎金最終是由采購人直接支付,還是由中標供應商支付,并不影響獎金是否納入比賽服務費用的判斷。

第三類:在采購人規(guī)定獎金總額的基礎上,由中標供應商細化,并由中標供應商支付給獲獎選手。

在權限分配上,本場景中,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各自擁有一定的獎金分配權限;在數(shù)量上,中標供應商承擔了獎金制度設計的絕大部分工作。獎金雖不屬于服務,但如果獎金屬于服務需求中的一環(huán),那么獎金就構成了服務的一部分。很明顯,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中就包括了獎金的細化和支付服務,而此項服務將直接對比賽能否成功舉辦產生影響,構成了比賽服務費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畢竟完善的獎金激勵機制是比賽成功舉辦的一項重要因素。

另一方面,采購人支付的包括獎金在內的費用,符合中標供應商在企業(yè)會計準則上關于收入的確認條件,而中標供應商支付給獲獎選手的獎金則構成了相應的成本。

因此應將獎金納入比賽服務費用,兩者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第四類:在采購人規(guī)定獎金總額的基礎上,由中標供應商細化,但由采購人支付給獲獎選手。

本場景在獎金分配權限上與第三類場景相同,但由于獎金是由采購人支付給獲獎選手的,從中標供應商的角度看,此項業(yè)務并不符合中標供應商的收入確認要求,因為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五條規(guī)定,只有合同在滿足包括有明確的與所轉讓商品相關的支付條款在內的五項條件時,才可以確認為收入,而此類場景明顯不符合上述條件。此類場景相當于采購人采購的比賽服務費用中還包括了獎金方案設計服務。因此,也不應將獎金納入比賽服務費用。

第五類:將比賽項目整體打包采購,并由中標供應商將獎金支付給獲獎選手。

在此類場景下,獎金與比賽服務費用已經不可分割,因此,必然將獎金納入比賽服務費用。

綜上所述,獎金若屬于比賽服務的組成部分,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獎金的資金流經過中標供應商,否則無法就獎金部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二是中標供應商對獎金分配擁有一定的決策權,符合中標供應商對收入的確認條件。

另外,在實踐中還有一個細節(jié)需要注意,那就是因比賽獎金所引起的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按照源泉扣繳原則,由采購人支付獎金給獲獎選手的,采購人為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由中標供應商支付獎金給獲獎選手的,則中標供應商為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1421期第4版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yè)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chuàng)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yè),推動政府采購發(fā)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yè)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yè)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fā)展事業(yè)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梢云圃隆⑵萍居嗛?。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shù)剜]局直接訂閱)